一、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本公告发布日前,已是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工作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以上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按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分别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100%、50%。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市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市入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医疗服务。引进的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两年休假休养一次。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
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三、引进程序
详见《湖南省怀化市2018年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http://www.hhrsks.com)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贾蓉
联系方式:学院组织人事处 0745-2775908
附件:太阳集团5493con人才引进需求目录表